张兆林,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黄河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聊城大学)主任、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学科新秀,第十三届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运河区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建设团队负责人,第三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黄河流域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团队负责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学者,聊城大学“光岳英才”人才计划入选学者,聊城市“文化英才”“羡林学者”等人才计划入选学者。
主要从事民俗艺术研究,发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商业活动探究》《集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研究--以聊城木版年画为核心》《聊城木版年画生产传承中的女性角色研究 》《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标准探微》等CSSCI来源期刊论文12篇,其他论文20余篇,相关成果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新华文摘》观点摘登15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文转载16次;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从群体生计到文化遗产:聊城木版年画研究》(18YJC760136)、国家民委委托课题《艺术人类学视角下的移民社会与木板年画变迁研究》(18YJC760136)、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东昌府木版年画研究》(17BWYJ0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社会力量研究》(14CWYJ03)等省部级课题4项,主持省社科文化专项《符码与社会:运河区域木版年画研究》(21CWHJ0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1项。
张兆林从群体生计角度开展民俗艺术研究受到了同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其关于“民俗艺术生产不仅是一种精神生产,更是一种物质生产,是部分民众的群体生计”的观点曾引起学界的重视。相关成果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省第三届、第五届文化创新奖等省部级奖励6次,省高校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等厅局级奖励10余次。